第四章:衡越公主
“多谢公公相救,”叶臻还是背对着沈缙,沈缙听着对方无悲无喜的语气,有些不是滋味 这一看就是一场蓄意谋杀,或者这姑娘是后宫妃嫔,若是刚才那个宫女去喊别人帮忙,他们看见他一个太监和后妃在一起 那真是玩完了!
“这位姑娘住在哪里,我送你过去吧,天寒地冻,你又落了水,很容易生病。”到嘴边那句我先走了,你自己回去吧,怎么也讲不出口,他心里很清楚,皇宫的事情大小的事情插手,若是没个身份权利,太容易被折进去了。
“多谢公公好意,我……”叶臻刚要拒绝沈缙的提议,就听到不远处宫女着急的声音,隐隐约约可以听到侍卫大哥几个字眼。
这不用思考就知道是刚才那个宫女真的找人来帮忙了,沈缙想也不想就拉起叶臻往前跑去,叶臻被他的动作弄有点懵,但还是配合着,他倒要看看沈缙打的什么主意。
他们这样在冰天雪地里奔跑,本来就没有什么人气的地方,因为他们的配合而变得鲜活,幸好此地没有什么积雪,雪花下了一片就被他们踩在脚下,他们跑的飞快,也不耽搁白雪覆盖满头。
沈缙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地方,在他的记忆中,太平湖西北方向是有一个小阁楼的,那是为游玩太平湖的贵人准备的地方,虽然小,但是也有人定期打扫,沈缙方向感还是可以的,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地方。
叶臻对皇宫也就是自己家还是异常熟悉,在沈缙还没带他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要来什么地方了,带他去哪里不行,带他来这里,是沈缙已经发现了吗?
沈缙气喘吁吁的推开禁闭的房门,他的脸因为跑的太快变得红扑扑,关上门之后,一把带过叶臻,险些让叶臻摔了一跤。
“不好意思啊,是我太着急了,你没事儿吧?”沈缙有点心虚,他头一次对女孩子这么粗暴,虽然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
现世的女子和古时候的女子不一样,即便是这样,也不能被粗暴对待,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让他产生了第一次。
“没事儿,我还要谢谢你呢!”叶臻这话没说错,若是被别人发现衡越公主和一个小太监有了“肌肤之亲”真的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的,太监虽然没了那玩意儿,本质上还是男人,远远不如宫女方便。
衡越公主本就远离所有人的视线,要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被人发现起了什么心思,烦恼的的人还是叶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沈缙这才放下心来,很快,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让他再次提心吊胆起来。
面前的人是女孩子吧?他很确定,虽然想法有点流氓,可是,抱起来真的软软的,长发及腰,不戴任何首饰,紧紧贴在身上,远山含黛的眉毛,秋瞳剪水的盈盈双眼,秀气挺立的鼻梁,不点而红的唇,乍一看是个相貌清秀,让人眼前一亮的美少女,慢慢打量,更是带着这个时代女性少有的英气。
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的是,这不就是女装男二吗?换了一身女装的皇帝陛下站在你面前,刚才你不仅抱了他,还给了他一件灰扑扑材质不好的衣服,用特别屌丝的动作让他取暖,拉着他的手上演一场偶像剧男女主的奔跑。
他长大了嘴巴无声的说不出话,左手颤颤巍巍抬起来,食指宁折不弯的指着叶臻,这些发现已经足够死一个太平湖的沈缙了吧?
“噗嗤。”叶臻捂唇轻笑出声,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沈缙这么呆呆傻傻的,也不知道上辈子是怎么联合沈向霆把他弄死的。
“公公是一定见了我皇兄吧,我是衡越公主,叶蓁,其叶蓁蓁,灼灼其华的蓁。我和皇兄是龙凤胎,名字又是同音不同字,我身体不好,不经常出现在众人面前,看到我会惊讶才是正常反应呢。”
叶臻三言两语解释了一下,他觉得奇怪,世人皆知,衡越公主叶蓁和当今圣上是一母同胞的龙凤胎,先皇为了彰显对龙凤胎的疼爱,公主一出生就被以国号赐封,皇子一出生就被封为太子,那时候,龙凤胎风头正盛,甚至盖过了元后嫡女悦然公主叶子期。
对沈缙而言,这一丁点都不正常,在书中一百多万字的描述中,压根儿就没有衡越公主这个人,要是说公主,那应该是悦然公主叶子期,那是越朝上下唯一一位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更是担任了恶毒炮灰一职,爱上了已经写在族谱的沈向霆,名义上的皇叔,这段禁忌之恋,注定没有结果。
可是被惯坏了,就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沈向霆爱上女主,她就一个劲儿的陷害女主,全京城的人都知道悦然公主和女主有梁子,那一段时间,女主的日子不好过,女主的日子越不好过,悦然公主的下场就越不好,最后在男二死了之后 没了靠山,和亲蛮荒之地换来百年和平,也算是死得其所吧。
“公主赎罪,奴才有幸得见天颜,方才又冒犯了公主奴才实在是万死不能赎罪啊!”
沈缙这两天什么都没学会,下跪,认错学的麻溜快。
“你起来吧,也不怪你,是我被小人算计了,还连累了公公。”叶臻低下头,一副很自责的样子,在沈缙看不见的地方,眼中划过一丝阴狠,当然,这不是针对沈缙的。
“多谢公主饶命。”沈缙赶快谢恩 兄妹俩的性格差距太大了,但凡叶臻要是有她妹妹一半温柔,他也不至于这么战战兢兢的活着。
“公主放心,您若是和皇上说一声,要害您的贼人必定给查出来!”沈缙说的真像那么回事儿,他还是有自己的小算盘,这位好歹是皇上亲妹妹,要是把这位亲妹妹哄高兴了,一句话就能让他出宫了,什么给男主办事儿 ,被男二关在小黑屋审问折磨都通通离他远去,这么想着,他可真是个天才,他真的太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了。
“这位姑娘住在哪里,我送你过去吧,天寒地冻,你又落了水,很容易生病。”到嘴边那句我先走了,你自己回去吧,怎么也讲不出口,他心里很清楚,皇宫的事情大小的事情插手,若是没个身份权利,太容易被折进去了。
“多谢公公好意,我……”叶臻刚要拒绝沈缙的提议,就听到不远处宫女着急的声音,隐隐约约可以听到侍卫大哥几个字眼。
这不用思考就知道是刚才那个宫女真的找人来帮忙了,沈缙想也不想就拉起叶臻往前跑去,叶臻被他的动作弄有点懵,但还是配合着,他倒要看看沈缙打的什么主意。
他们这样在冰天雪地里奔跑,本来就没有什么人气的地方,因为他们的配合而变得鲜活,幸好此地没有什么积雪,雪花下了一片就被他们踩在脚下,他们跑的飞快,也不耽搁白雪覆盖满头。
沈缙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地方,在他的记忆中,太平湖西北方向是有一个小阁楼的,那是为游玩太平湖的贵人准备的地方,虽然小,但是也有人定期打扫,沈缙方向感还是可以的,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地方。
叶臻对皇宫也就是自己家还是异常熟悉,在沈缙还没带他来的时候,他就知道要来什么地方了,带他去哪里不行,带他来这里,是沈缙已经发现了吗?
沈缙气喘吁吁的推开禁闭的房门,他的脸因为跑的太快变得红扑扑,关上门之后,一把带过叶臻,险些让叶臻摔了一跤。
“不好意思啊,是我太着急了,你没事儿吧?”沈缙有点心虚,他头一次对女孩子这么粗暴,虽然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
现世的女子和古时候的女子不一样,即便是这样,也不能被粗暴对待,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让他产生了第一次。
“没事儿,我还要谢谢你呢!”叶臻这话没说错,若是被别人发现衡越公主和一个小太监有了“肌肤之亲”真的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的,太监虽然没了那玩意儿,本质上还是男人,远远不如宫女方便。
衡越公主本就远离所有人的视线,要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被人发现起了什么心思,烦恼的的人还是叶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沈缙这才放下心来,很快,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让他再次提心吊胆起来。
面前的人是女孩子吧?他很确定,虽然想法有点流氓,可是,抱起来真的软软的,长发及腰,不戴任何首饰,紧紧贴在身上,远山含黛的眉毛,秋瞳剪水的盈盈双眼,秀气挺立的鼻梁,不点而红的唇,乍一看是个相貌清秀,让人眼前一亮的美少女,慢慢打量,更是带着这个时代女性少有的英气。
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的是,这不就是女装男二吗?换了一身女装的皇帝陛下站在你面前,刚才你不仅抱了他,还给了他一件灰扑扑材质不好的衣服,用特别屌丝的动作让他取暖,拉着他的手上演一场偶像剧男女主的奔跑。
他长大了嘴巴无声的说不出话,左手颤颤巍巍抬起来,食指宁折不弯的指着叶臻,这些发现已经足够死一个太平湖的沈缙了吧?
“噗嗤。”叶臻捂唇轻笑出声,他以前怎么就没发现沈缙这么呆呆傻傻的,也不知道上辈子是怎么联合沈向霆把他弄死的。
“公公是一定见了我皇兄吧,我是衡越公主,叶蓁,其叶蓁蓁,灼灼其华的蓁。我和皇兄是龙凤胎,名字又是同音不同字,我身体不好,不经常出现在众人面前,看到我会惊讶才是正常反应呢。”
叶臻三言两语解释了一下,他觉得奇怪,世人皆知,衡越公主叶蓁和当今圣上是一母同胞的龙凤胎,先皇为了彰显对龙凤胎的疼爱,公主一出生就被以国号赐封,皇子一出生就被封为太子,那时候,龙凤胎风头正盛,甚至盖过了元后嫡女悦然公主叶子期。
对沈缙而言,这一丁点都不正常,在书中一百多万字的描述中,压根儿就没有衡越公主这个人,要是说公主,那应该是悦然公主叶子期,那是越朝上下唯一一位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更是担任了恶毒炮灰一职,爱上了已经写在族谱的沈向霆,名义上的皇叔,这段禁忌之恋,注定没有结果。
可是被惯坏了,就没有她得不到的东西,沈向霆爱上女主,她就一个劲儿的陷害女主,全京城的人都知道悦然公主和女主有梁子,那一段时间,女主的日子不好过,女主的日子越不好过,悦然公主的下场就越不好,最后在男二死了之后 没了靠山,和亲蛮荒之地换来百年和平,也算是死得其所吧。
“公主赎罪,奴才有幸得见天颜,方才又冒犯了公主奴才实在是万死不能赎罪啊!”
沈缙这两天什么都没学会,下跪,认错学的麻溜快。
“你起来吧,也不怪你,是我被小人算计了,还连累了公公。”叶臻低下头,一副很自责的样子,在沈缙看不见的地方,眼中划过一丝阴狠,当然,这不是针对沈缙的。
“多谢公主饶命。”沈缙赶快谢恩 兄妹俩的性格差距太大了,但凡叶臻要是有她妹妹一半温柔,他也不至于这么战战兢兢的活着。
“公主放心,您若是和皇上说一声,要害您的贼人必定给查出来!”沈缙说的真像那么回事儿,他还是有自己的小算盘,这位好歹是皇上亲妹妹,要是把这位亲妹妹哄高兴了,一句话就能让他出宫了,什么给男主办事儿 ,被男二关在小黑屋审问折磨都通通离他远去,这么想着,他可真是个天才,他真的太佩服自己的聪明才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