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没人知道,为什么一个袖箭会让他失态成这样。

  但我心里雪亮。

  这柄袖箭,正是陆宴离浑身是伤闯进我家时,我刚刚做好的。

  我当他是坏人,差点用袖箭误伤了他。

  待伤好后,我将它送给了陆宴离,做防身之用。算来,这柄袖箭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清歌,你的手真巧,竟然可以做出这么精巧的武器,你真是当今鲁班,有这柄袖箭,定可保我无虞。”

  只是,自从他认识沈苏言后,就开始嫌弃它。

  “你这袖箭差点误伤了言言,她不喜欢我戴,你还是收起来吧!”

  自此,他随身携带的物品变成了沈苏言的荷包、香囊、手帕等。

  辗转之间,这柄袖箭又回到了我的手中。

  如果挖出来的骨骸是别的人,断不会出现这柄袖箭。

  所以唯一的可能是——这具尸体,确实是我的。

  陆宴离脸色煞白,疯了一般拨开人群,来到那堆骨骸跟前,蹲下来,拿起右臂的骨头仔细端详。

  右臂骨头上有一道清晰可见的刀痕,约3寸长。他用手仔细的抚摸,突然,一口鲜血从口中喷了出来。

  “太子殿下!”随从们吓坏了,全去搀扶他。

  苗疆巫师见状,赶紧给他服下一粒药丸。

  这道伤口,是我为救他留下的。

  彼时,储君之位的争夺甚嚣尘上了,他作为最有储君潜力的皇子,身边危机四伏。

  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我们的马车受到了伏击,随从皆战死,刀光剑影紧紧相逼,欲置我们于死地。

  我一人一弩挡在前面,舍命护着他,那一刀就是这么砍上去的。若不是冬天衣服厚,我的整条右臂怕是要断了。

  他心疼地抱着我:“清歌,以后这江山,也有你的一半。”我摇摇头:“我只希望能与你朝朝暮暮,岁岁年年。”

  陆宴离嘴角的血迹未干,他扶着墙,一步一步走出了暗室,突然脚下不稳,仰面倒下,昏死了过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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