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五章:起死回生
真是没救了,这种时候居然会回想起老爷子的话,格伦猜恐怕这下真的死定了。
恍惚之间,放弃抵抗的格伦似乎感觉到了有一双手正在触碰自己的脸,那人没做片刻犹豫,捧着格伦的脸就吻了下去。
他很少这样被动地接受一个人的吻——那人的舌尖很冷,不是很多次与人虚以为蛇时习惯的温度,技巧也生涩得好像从未做过这样讨巧的事情。
“混蛋!白痴!愚不可及…”
秦时近乎是一边在心里不断咒骂一边用舌尖划开男人上下嘴唇之间的缝隙,自持清高的书龛主人就算是在帝国的皇帝面前也未曾这般卑微,他拥有的知识和财富不允许自己向世界上任何世俗的权力屈服,就是这样骨血里写满阅历和清高的人,却偏生为了格伦破戒两次。
这远比在北境的临时抢救措施要来的过火,秦时的身体现在远在另一处地方,他现在不过是在潜意识空间里试图把格伦带回来。
精神坚韧或许是一把双刃剑,泰伦斯少尉对绝大多数具备诱惑的条件早就无动于衷,就像深海里的凶猛野兽不屑于海面上那些浅显的小鱼小虾,只有足够美味的盛宴才能吸引他的注意。
越是下潜到深层,要唤起一个人生存的渴望就越需要香甜的饵料,否则又怎么能奢求即将到达彼岸获得永恒安宁的灵魂,哪怕一次的回眸?
他看过格伦记忆碎片里的诸多生平,知道这个可怜男人毕生追求的只是一个能够接纳自己并且永远停驻的庇护所。
是传说里的瓦尔哈拉吗?你这样骁勇的战士,又有哪个神明会不承认你进入英灵殿的资格呢?
是摩西带着先民开辟红海之后所抵达的应许之地吗?从不依靠信仰和祈祷的男人,又怎么会期望先知的施舍?
在脑海里检索所有有关的知识,在格伦伤痛的过往里寻找,秦时找不到能让他留下的理由,那一刹那,大脑里就只剩下一个想法。
格伦会留在书龛,会成为自己的助理,其实从来都没有什么值得被大书特书的理由——他的男人借此才能获得名正言顺接触他的机会,才能随心所欲地在允许的尺度里接触爱怜他的全部。
遍体鳞伤的孤狼穿越数百公里的国境线,回到雾都这个算不得美好算不得真实的城市,选择留下,只是他渴慕秦时本人而已。
啊,他明白了,在生命临终能让一个人重新燃起希望的,应该从来都不是能被记诵的真理道义,那本应该只能是欲望,只有纯粹的欲望,才能从心底让他钟情之人获得再度醒来的资格。
和某个人建立亲密的情感联系本来就不是秦时的强项,两人的唇齿交合之间,只有意识尚且清醒的秦时才能听到那过于淫靡的水声,也只有他在被动的喘息和挣扎。
简直就像是童话里救助王子上岸的小美人鱼,羞耻之余,旧书商不由得自嘲地想。
只是这会儿他的王子既不是沉船海难的倒霉蛋,回去之后王国也没有皇冠给他继承。
格伦的皮肤在海底折射的浅蓝色光泽下显得更加苍白,深邃的五官投射出迷离的光影,像极了被丢进水里的美术馆雕像,只有双唇在秦时那堪称没有任何技巧的蹂躏下显现出了异常的红润。
秦时其实一直没有正面夸赞过恋人事实上优越的长相,可能是自持美貌的傲气,又或者是让他这样一个阅人无数的长者表现出对小年轻姿色的觊觎实在是有失颜面,但事到如今,秦时在心底暗暗发誓,自己以后一定不会再为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故作矜持了。
格伦想要什么他拿去都可以,他付出得已经够多了,要是面对这样赤诚的情感和追随还能毫无顾忌的享受和无动于衷,那他秦时才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庙堂之上的香火自然不能吸引过路的野兽,秦时从头到尾都知道格伦想要的是什么,可在吃过一次苦头之后,男人表现出的克制和温柔让书龛老板有些恃宠而骄了。
归根结底,格伦不是夜隐之物,终其一生也难有机会像杰奎琳和康纳德这样接触界外魔亦或是炼金术这样玄之又玄的事物得到对身体的裨益和强化。
他会老去,会受伤会生病,寻常人的喜怒哀乐他都有,却为了留在秦时身边做出了比寻常隐秘署探员更大的牺牲。
是秦时剥夺了他的人间烟火,他早该意识到的,旧书商理应为此负责。
别人都没有那个立场和资格,但是格伦可以,至少秦时得做出更多让步,否则这场关系里他就是彻头彻尾的剥削者。
生命长度已经漫长得很多记忆都开始模糊,本该忘却悲喜的永生者此刻却像是个初次品尝情爱滋味的小姑娘,想尽办法让自己看起来招展夺目,来吸引心上人的注意。
只可惜他迷恋的对象还是个身经百战的情场老手,不下点猛料远不足以让格伦停驻脚步。
他必须得是个风情万种的揽客姑娘,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博得他的青睐,哪怕这一举动会让秦时多年来构筑的自尊心完全崩溃。
可这些在格伦的生死面前都不那么重要,比起自己的尊严,秦时更愿意去尊重爱人有些仅有一次的生命,就算把王子叫醒的方式下流得不像是童话故事公主应有的行径,这个裹挟着明确意图和哀求的吻,夹杂的情感却滚烫炽热,且货真价实。
“你别死…别留我一个人…求你了,格伦……”
清白无辜的人素来在云端俯瞰众生,可只有他坠入泥潭无可自拔,才算是一场好戏最精彩的高潮一幕。
不只是唇瓣,秦时在发出哀求的同时,眼角也染上了异样的红晕,这样焦心痛苦的情绪就快要撕碎他的内在,明明能挽回的人就在面前,一种被死亡阴霾笼罩的无力正在一点点将两人的距离越拉越远。
就在他快无计可施的时候,格伦终于有了动作,他先是艰难地睁开眼睛,紧接着瞪大双眸看着在水中也泪流不止的秦时,冰蓝色瞳孔里盛满了惊愕。
诚然格伦坚信每一种人都有着他们独特的魅力,但秦时的美更像是千变万化的纸张,染上什么颜色就具备怎样的特点。
他在Dybbuk里整理藏书时,手指指节敲打在书脊上的模样是美的,在挥舞甩出符篆时,被蓝色火光撩动的发丝是美的,而当下为了唤醒格伦焦急等待留下的泪水,就像是人鱼哭泣时从眼角溢出的珍珠,宝贵又璀璨。
格伦觉得秦时即便是哭起来也是美的不像话,以至于这幅示弱又卑微的模样像是在那一瞬间唤醒了他内心深处的某种嚣张的施虐欲,向让这双眼睛溢出出更多失控的泪水,那张嘴叫喊出只有他能听到的爱语,那张脸流露出更多失神又淫乱的表情…
但当下不是让那些欲望驰骋的时候,格伦很清楚,对于他而言过于漫长的水下时间也理应到了结束的时候——
哪有骑士会在美人流泪时还无动于衷的呢?
男人上前伸手擦去秦时眼角的泪水,给了他一个宽心的表情,便朝着水面之上有光亮的地方溯回而去。
天旋地转之间,终于从溺水的走马灯里挣脱出来的格伦被吸水胀大的煤球托上水面,男人狼狈地咳嗽了好几声,终于把腹腔里呛进去的海水给吐了出来。
作者有话说:
恍惚之间,放弃抵抗的格伦似乎感觉到了有一双手正在触碰自己的脸,那人没做片刻犹豫,捧着格伦的脸就吻了下去。
他很少这样被动地接受一个人的吻——那人的舌尖很冷,不是很多次与人虚以为蛇时习惯的温度,技巧也生涩得好像从未做过这样讨巧的事情。
“混蛋!白痴!愚不可及…”
秦时近乎是一边在心里不断咒骂一边用舌尖划开男人上下嘴唇之间的缝隙,自持清高的书龛主人就算是在帝国的皇帝面前也未曾这般卑微,他拥有的知识和财富不允许自己向世界上任何世俗的权力屈服,就是这样骨血里写满阅历和清高的人,却偏生为了格伦破戒两次。
这远比在北境的临时抢救措施要来的过火,秦时的身体现在远在另一处地方,他现在不过是在潜意识空间里试图把格伦带回来。
精神坚韧或许是一把双刃剑,泰伦斯少尉对绝大多数具备诱惑的条件早就无动于衷,就像深海里的凶猛野兽不屑于海面上那些浅显的小鱼小虾,只有足够美味的盛宴才能吸引他的注意。
越是下潜到深层,要唤起一个人生存的渴望就越需要香甜的饵料,否则又怎么能奢求即将到达彼岸获得永恒安宁的灵魂,哪怕一次的回眸?
他看过格伦记忆碎片里的诸多生平,知道这个可怜男人毕生追求的只是一个能够接纳自己并且永远停驻的庇护所。
是传说里的瓦尔哈拉吗?你这样骁勇的战士,又有哪个神明会不承认你进入英灵殿的资格呢?
是摩西带着先民开辟红海之后所抵达的应许之地吗?从不依靠信仰和祈祷的男人,又怎么会期望先知的施舍?
在脑海里检索所有有关的知识,在格伦伤痛的过往里寻找,秦时找不到能让他留下的理由,那一刹那,大脑里就只剩下一个想法。
格伦会留在书龛,会成为自己的助理,其实从来都没有什么值得被大书特书的理由——他的男人借此才能获得名正言顺接触他的机会,才能随心所欲地在允许的尺度里接触爱怜他的全部。
遍体鳞伤的孤狼穿越数百公里的国境线,回到雾都这个算不得美好算不得真实的城市,选择留下,只是他渴慕秦时本人而已。
啊,他明白了,在生命临终能让一个人重新燃起希望的,应该从来都不是能被记诵的真理道义,那本应该只能是欲望,只有纯粹的欲望,才能从心底让他钟情之人获得再度醒来的资格。
和某个人建立亲密的情感联系本来就不是秦时的强项,两人的唇齿交合之间,只有意识尚且清醒的秦时才能听到那过于淫靡的水声,也只有他在被动的喘息和挣扎。
简直就像是童话里救助王子上岸的小美人鱼,羞耻之余,旧书商不由得自嘲地想。
只是这会儿他的王子既不是沉船海难的倒霉蛋,回去之后王国也没有皇冠给他继承。
格伦的皮肤在海底折射的浅蓝色光泽下显得更加苍白,深邃的五官投射出迷离的光影,像极了被丢进水里的美术馆雕像,只有双唇在秦时那堪称没有任何技巧的蹂躏下显现出了异常的红润。
秦时其实一直没有正面夸赞过恋人事实上优越的长相,可能是自持美貌的傲气,又或者是让他这样一个阅人无数的长者表现出对小年轻姿色的觊觎实在是有失颜面,但事到如今,秦时在心底暗暗发誓,自己以后一定不会再为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故作矜持了。
格伦想要什么他拿去都可以,他付出得已经够多了,要是面对这样赤诚的情感和追随还能毫无顾忌的享受和无动于衷,那他秦时才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庙堂之上的香火自然不能吸引过路的野兽,秦时从头到尾都知道格伦想要的是什么,可在吃过一次苦头之后,男人表现出的克制和温柔让书龛老板有些恃宠而骄了。
归根结底,格伦不是夜隐之物,终其一生也难有机会像杰奎琳和康纳德这样接触界外魔亦或是炼金术这样玄之又玄的事物得到对身体的裨益和强化。
他会老去,会受伤会生病,寻常人的喜怒哀乐他都有,却为了留在秦时身边做出了比寻常隐秘署探员更大的牺牲。
是秦时剥夺了他的人间烟火,他早该意识到的,旧书商理应为此负责。
别人都没有那个立场和资格,但是格伦可以,至少秦时得做出更多让步,否则这场关系里他就是彻头彻尾的剥削者。
生命长度已经漫长得很多记忆都开始模糊,本该忘却悲喜的永生者此刻却像是个初次品尝情爱滋味的小姑娘,想尽办法让自己看起来招展夺目,来吸引心上人的注意。
只可惜他迷恋的对象还是个身经百战的情场老手,不下点猛料远不足以让格伦停驻脚步。
他必须得是个风情万种的揽客姑娘,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博得他的青睐,哪怕这一举动会让秦时多年来构筑的自尊心完全崩溃。
可这些在格伦的生死面前都不那么重要,比起自己的尊严,秦时更愿意去尊重爱人有些仅有一次的生命,就算把王子叫醒的方式下流得不像是童话故事公主应有的行径,这个裹挟着明确意图和哀求的吻,夹杂的情感却滚烫炽热,且货真价实。
“你别死…别留我一个人…求你了,格伦……”
清白无辜的人素来在云端俯瞰众生,可只有他坠入泥潭无可自拔,才算是一场好戏最精彩的高潮一幕。
不只是唇瓣,秦时在发出哀求的同时,眼角也染上了异样的红晕,这样焦心痛苦的情绪就快要撕碎他的内在,明明能挽回的人就在面前,一种被死亡阴霾笼罩的无力正在一点点将两人的距离越拉越远。
就在他快无计可施的时候,格伦终于有了动作,他先是艰难地睁开眼睛,紧接着瞪大双眸看着在水中也泪流不止的秦时,冰蓝色瞳孔里盛满了惊愕。
诚然格伦坚信每一种人都有着他们独特的魅力,但秦时的美更像是千变万化的纸张,染上什么颜色就具备怎样的特点。
他在Dybbuk里整理藏书时,手指指节敲打在书脊上的模样是美的,在挥舞甩出符篆时,被蓝色火光撩动的发丝是美的,而当下为了唤醒格伦焦急等待留下的泪水,就像是人鱼哭泣时从眼角溢出的珍珠,宝贵又璀璨。
格伦觉得秦时即便是哭起来也是美的不像话,以至于这幅示弱又卑微的模样像是在那一瞬间唤醒了他内心深处的某种嚣张的施虐欲,向让这双眼睛溢出出更多失控的泪水,那张嘴叫喊出只有他能听到的爱语,那张脸流露出更多失神又淫乱的表情…
但当下不是让那些欲望驰骋的时候,格伦很清楚,对于他而言过于漫长的水下时间也理应到了结束的时候——
哪有骑士会在美人流泪时还无动于衷的呢?
男人上前伸手擦去秦时眼角的泪水,给了他一个宽心的表情,便朝着水面之上有光亮的地方溯回而去。
天旋地转之间,终于从溺水的走马灯里挣脱出来的格伦被吸水胀大的煤球托上水面,男人狼狈地咳嗽了好几声,终于把腹腔里呛进去的海水给吐了出来。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