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血网寻踪
在猎户夫妇家里用完午餐之后,南希借口要去附近镇子上的书店里看看就出了门,安全起见霍利斯和康纳德也跟着一起去了,而经过慎重考虑,一行人打算先在两个老人家里暂住一晚,等南希收集到了足够多的消息再另做打算。
格伦没打算闲着,用帮衬老人打猎做幌子来了附近的树林看看能不能找到霍利斯说的遗迹入口,只可惜过了三个钟头,除了树林和封冻的冰面什么也没看到。
“完全没线索…果然漫无目的地找碰运气基本没可能瞧见有用的东西啊…”
森林的气温比村落附近更低,好在格伦以前在雪山上定居过一段时间,这种程度的气候对他而言不算太难捱。
只是连续跋涉三个小时,即便身体素质再好也有些吃力,他坐在河边的岩石上,拧开水罐,里面的酒已经完全变得冰冷,但喝下去的火辣感觉还是能很好地起到御寒的作用。
“找不到的原因是因为你一直在外面绕,森林树木的排布有障眼法的效果,单纯依赖视觉和运气想突破基本不可能。”
秦时冷不丁出现在他身后,银白色发丝垂落,轻轻擦过他的鼻尖。
“你怎么在这儿?!”
格伦拿着水罐差点没直接摔在冰面上,秦时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终归好像什么情况都不能搅乱他的优雅步调。
那只一直粘着南希的哈士奇也被他带了出来,本来被吓一跳的格伦还想问对方是怎么找到他的,但看到这条大狗对秦时百依百顺熟络无比的姿态又感觉自己好像知道答案了。
要是真的一直只是在森林外头转圈,秦时只需要让雪橇犬跟踪足迹一路跟过来就行。
“所以呢,现在怎么办?大叔带着两个小孩去镇子上打听消息,总不能再他们回来之前我们这边还是毫无收获的状态吧?”
格伦干脆顺势躺下,反正石头上的积雪足够厚,根本不用担心会硌到自己。
“你这个问题就好像是在等我给你解决方案。”
秦时坐在他身后,居高临下地看着格伦,语气倒是没有半分嗔怪。
士兵随时可以冲锋陷阵,但前提是他这个向导给出准确的方向才行。
“啊——你不给的话那我也只能继续碰运气,然后大概率浪费时间无功而返咯。”
格伦笃定秦时是有办法的,否则他也不会跟过来,更不会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现身。
比起好奇或者求着秦时给出对策,他还不如这样享受一下雪景之下旧书商别有韵味的美貌,之所以会支开大多数人还来这种地方才出现,格伦所料不错,他大概是要用咒术师的能力了。
事实证明格伦的猜测很准确,秦时将帽子摘下,又用朱红色发绳将长发束起,大衣也顺带丢给了格伦。
大衣之下的修身衬衫在风雪之中显得格外单薄,秦时将袖管撩起,露出雪白的小臂,手中握着刚从大衣上层的口袋里抽出来的古朴小刀。
格伦抱着旧书商的大衣,这会儿才发现这衣服的分量重得差点让他直接掉进河里。
“拿稳,弄脏了我就在冰层上凿个洞把你丢下去,”秦时笑眯眯地警告并解释道,“我的衣服里装了不少东西,它本身也是夜隐之物的材料做成,除我之外的人触碰都是原本的重量。”
格伦被他的眼神盯得发憷,抱着大衣乖巧电拖,不敢吭声。
秦时站在岩石最高处,用小刀将小臂划开一道口子,鲜血登时下流,成股落在冰面上。
他似乎根本没感觉到痛,将小刀横放在胸前,吟唱起了一种格伦从未听过的语言。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每一个字眼的发音都带着古朴又玄妙的气息,格伦作为土生土长的帝国人自然没有任何印象,可他就是觉得这应该是秦时故乡的古语。
鲜血落在冰层之后并没有如想象中凝结亦或是散落蔓延开来,而是像是陷入了时停,伴随着秦时的吟唱在距离冰面差之毫厘的地方炸裂开来,像是由红色丝线构成的蛛网一般在视野之中倾洒。
秦时的指尖就是蛛网的中心,他的手指牵动着这张巨网的流动,格伦甚至能感觉到擦过自己脸颊时那些丝线的温度。
“阴疑於阳,必战。为其嫌於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说着晦涩难懂的词句,秦时牵动红绳在手掌间不断翻动,最终扯出其中一根,连向密林深处的方向就是真正能够通往里面的捷径。
“那边吗…”
轻声嘟囔了一句,秦时摊手将红线解开,而在咒术解开的一刹那,那些鲜血构筑的红色丝线失去了咒文的加持,在空气中瞬间凝结成冰块碎裂开来。
浅红色的冰晶在空气中飞舞,仪式结束,秦时也解开了发绳,转身看向格伦,把手伸给他。
“包扎。”
经过康纳德改造之后,格伦的手提箱容量提升了不少,秦时记得在书龛收拾东西的时候看见他带了纱布和绷带一类的应急药品。
赤红色雪花中屹立的秦时像极了雪山传说里勾人心魄的妖怪,伸出沾染鲜血的手又好像是在邀约,让格伦一时间晃了神,足足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连忙站起身给他披上衣服,然后打开手提箱开始包扎。
“下次要弄伤自己至少提前说一声!”
白皙的手臂上血流不止,秦时伤口愈合的速度快得惊人,格伦看到了但是并未多做过问,只是皱着眉给他止血。
“不会留疤。”
秦时也不清楚他在紧张什么,终归这种程度的伤口对他不会有任何影响。
“留不留疤无所谓!你不会疼吗?!”
看来格伦是真的有点生气,牵制旧书商的手臂力道骤然加大。
“我知道你不在乎,但是无论伤口会不会在身上留下疤痕和后遗症,受伤那一刻遭受的痛苦是真实存在过的!非必要时我不允许你这样折磨自己!”
用来擦拭血迹的纱布已经用完了,结果靠近手腕的地方还残留着一圈,正在秦时打算把手抽回来穿好衣服出发的时候,格伦捏着他的手掌,将最后还有血的地方用舌头一点点认真地舔舐干净。
也是这个最后出其不意的行为,才让一直淡定的旧书商脸上猛然闪过显眼的绯红。
格伦只有在这种问题上会对秦时认真到严格,也只有在这种时候,眼神才会露出同狼犬一般的野蛮和进攻性。
正在男人摁住秦时的肩膀,身体前倾准备发生些什么的前夕,秦时猛地拽过旁边哈士奇的脖颈,把它的脑袋怼在格伦脸上。
“汪汪汪?!”
两脸错愕的人形犬类和雪橇犬来了个亲密接触,吃了一嘴狗毛的格伦回过神来,秦时已经套上大衣独自起身离开。
“喂——?!等等我!”
作者有话说:
格伦没打算闲着,用帮衬老人打猎做幌子来了附近的树林看看能不能找到霍利斯说的遗迹入口,只可惜过了三个钟头,除了树林和封冻的冰面什么也没看到。
“完全没线索…果然漫无目的地找碰运气基本没可能瞧见有用的东西啊…”
森林的气温比村落附近更低,好在格伦以前在雪山上定居过一段时间,这种程度的气候对他而言不算太难捱。
只是连续跋涉三个小时,即便身体素质再好也有些吃力,他坐在河边的岩石上,拧开水罐,里面的酒已经完全变得冰冷,但喝下去的火辣感觉还是能很好地起到御寒的作用。
“找不到的原因是因为你一直在外面绕,森林树木的排布有障眼法的效果,单纯依赖视觉和运气想突破基本不可能。”
秦时冷不丁出现在他身后,银白色发丝垂落,轻轻擦过他的鼻尖。
“你怎么在这儿?!”
格伦拿着水罐差点没直接摔在冰面上,秦时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终归好像什么情况都不能搅乱他的优雅步调。
那只一直粘着南希的哈士奇也被他带了出来,本来被吓一跳的格伦还想问对方是怎么找到他的,但看到这条大狗对秦时百依百顺熟络无比的姿态又感觉自己好像知道答案了。
要是真的一直只是在森林外头转圈,秦时只需要让雪橇犬跟踪足迹一路跟过来就行。
“所以呢,现在怎么办?大叔带着两个小孩去镇子上打听消息,总不能再他们回来之前我们这边还是毫无收获的状态吧?”
格伦干脆顺势躺下,反正石头上的积雪足够厚,根本不用担心会硌到自己。
“你这个问题就好像是在等我给你解决方案。”
秦时坐在他身后,居高临下地看着格伦,语气倒是没有半分嗔怪。
士兵随时可以冲锋陷阵,但前提是他这个向导给出准确的方向才行。
“啊——你不给的话那我也只能继续碰运气,然后大概率浪费时间无功而返咯。”
格伦笃定秦时是有办法的,否则他也不会跟过来,更不会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现身。
比起好奇或者求着秦时给出对策,他还不如这样享受一下雪景之下旧书商别有韵味的美貌,之所以会支开大多数人还来这种地方才出现,格伦所料不错,他大概是要用咒术师的能力了。
事实证明格伦的猜测很准确,秦时将帽子摘下,又用朱红色发绳将长发束起,大衣也顺带丢给了格伦。
大衣之下的修身衬衫在风雪之中显得格外单薄,秦时将袖管撩起,露出雪白的小臂,手中握着刚从大衣上层的口袋里抽出来的古朴小刀。
格伦抱着旧书商的大衣,这会儿才发现这衣服的分量重得差点让他直接掉进河里。
“拿稳,弄脏了我就在冰层上凿个洞把你丢下去,”秦时笑眯眯地警告并解释道,“我的衣服里装了不少东西,它本身也是夜隐之物的材料做成,除我之外的人触碰都是原本的重量。”
格伦被他的眼神盯得发憷,抱着大衣乖巧电拖,不敢吭声。
秦时站在岩石最高处,用小刀将小臂划开一道口子,鲜血登时下流,成股落在冰面上。
他似乎根本没感觉到痛,将小刀横放在胸前,吟唱起了一种格伦从未听过的语言。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履霜,坚冰至。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每一个字眼的发音都带着古朴又玄妙的气息,格伦作为土生土长的帝国人自然没有任何印象,可他就是觉得这应该是秦时故乡的古语。
鲜血落在冰层之后并没有如想象中凝结亦或是散落蔓延开来,而是像是陷入了时停,伴随着秦时的吟唱在距离冰面差之毫厘的地方炸裂开来,像是由红色丝线构成的蛛网一般在视野之中倾洒。
秦时的指尖就是蛛网的中心,他的手指牵动着这张巨网的流动,格伦甚至能感觉到擦过自己脸颊时那些丝线的温度。
“阴疑於阳,必战。为其嫌於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说着晦涩难懂的词句,秦时牵动红绳在手掌间不断翻动,最终扯出其中一根,连向密林深处的方向就是真正能够通往里面的捷径。
“那边吗…”
轻声嘟囔了一句,秦时摊手将红线解开,而在咒术解开的一刹那,那些鲜血构筑的红色丝线失去了咒文的加持,在空气中瞬间凝结成冰块碎裂开来。
浅红色的冰晶在空气中飞舞,仪式结束,秦时也解开了发绳,转身看向格伦,把手伸给他。
“包扎。”
经过康纳德改造之后,格伦的手提箱容量提升了不少,秦时记得在书龛收拾东西的时候看见他带了纱布和绷带一类的应急药品。
赤红色雪花中屹立的秦时像极了雪山传说里勾人心魄的妖怪,伸出沾染鲜血的手又好像是在邀约,让格伦一时间晃了神,足足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连忙站起身给他披上衣服,然后打开手提箱开始包扎。
“下次要弄伤自己至少提前说一声!”
白皙的手臂上血流不止,秦时伤口愈合的速度快得惊人,格伦看到了但是并未多做过问,只是皱着眉给他止血。
“不会留疤。”
秦时也不清楚他在紧张什么,终归这种程度的伤口对他不会有任何影响。
“留不留疤无所谓!你不会疼吗?!”
看来格伦是真的有点生气,牵制旧书商的手臂力道骤然加大。
“我知道你不在乎,但是无论伤口会不会在身上留下疤痕和后遗症,受伤那一刻遭受的痛苦是真实存在过的!非必要时我不允许你这样折磨自己!”
用来擦拭血迹的纱布已经用完了,结果靠近手腕的地方还残留着一圈,正在秦时打算把手抽回来穿好衣服出发的时候,格伦捏着他的手掌,将最后还有血的地方用舌头一点点认真地舔舐干净。
也是这个最后出其不意的行为,才让一直淡定的旧书商脸上猛然闪过显眼的绯红。
格伦只有在这种问题上会对秦时认真到严格,也只有在这种时候,眼神才会露出同狼犬一般的野蛮和进攻性。
正在男人摁住秦时的肩膀,身体前倾准备发生些什么的前夕,秦时猛地拽过旁边哈士奇的脖颈,把它的脑袋怼在格伦脸上。
“汪汪汪?!”
两脸错愕的人形犬类和雪橇犬来了个亲密接触,吃了一嘴狗毛的格伦回过神来,秦时已经套上大衣独自起身离开。
“喂——?!等等我!”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