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跨越时空(一)
第十一章 跨越时空
走遍这片雪地。
-------------------------------------
门铃声响个不停,女人赤着脚,抓狂地奔下楼打开门。
金巧错愕地看着她:“你怎么在家?林漠呢?”
“要你管。”于听岚不好气地回答。
“林风呢?”金巧自顾自走进去,“小风,小风金阿姨来了。林风呢于听岚?”金巧怒目圆睁,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整个房间乱作一团,沾着血的麻绳和几个空针管散在地上。
“出去玩了。”
“他连说话都不会!他去哪儿了?王八蛋!”
于听岚打了个哈欠,猛地把她推开:“你算什么东西?再不出去我就叫警察。”
“警察。”金巧夺门而出。
【(前略)可警察不承认这里有个孩子,我知道靠政府不可能找到他了,只希望他还活着,等我去接他。畀静,我知道你门路多,请你务必看在这是群青孩子的份儿上帮帮我,他后脖颈有进化手术的痕迹,但是没有数字。此外我知道的都是你知道的。
——金巧64/5/11】
“小姐,您的信被退回了。”
“为什么?”金巧正在收拾东西,赶紧几步跑出去追问。
“这地方的人说他有事出去一段时间。”
“好吧,谢谢你。”
“没事儿。”
“哎等下。”金巧进屋拿了一盒饼干给他,“辛苦了大哥,您知道给林漠寄信现在写到哪儿吗?”
“客气了客气了。他就住新平路,有个白色大房子就是他。”
金巧锁了门赶过去,林漠看见他很是高兴,非要给她泡咖啡,金巧追着他到厨房说林风失踪的事。
“失踪?”林漠似乎有些恍惚,“也不错。”
“你说什么?”金巧上一次见到他,林漠并不是现在这样行尸走肉一般。
“我说,远离ao他妈的阶层分类,快活似神仙。”
“他才四岁,要是出事怎么办?”
“我给他做手术是为了什么?”林漠笑问,“为了让他成为beta,让他变强。”
金巧气愤地离开,却不知自己该往哪儿走。她仰望苍天,见层层叠叠的乌云涌动,北风凌冽,一场大雪将至。
“那就走遍这片雪地。”她说。
-------------------------------------
【致张:
我到陆安半月有余,林风的进步非常快,比从车上抱下来的时候胖了一圈,你肯定认不出他了,可他的记忆还是断断续续,最多能记住两天的东西。还有两个孩子是亲兄妹,我找到了一户人家收养他们,是一对音乐家夫妻,他们还有一个孩子,眼睛跟我一样是红色的,今晚我会带林风跟他们聚餐。陆安在沈言的治理下真的很安宁,但我之前理论上归纳的缺点还是存在。让你一个人回去承担责任真是不好意思,江虎是个不错的发展对象,你要多指点他。还有就是(以下略)
不能再说了,你恐怕也嫌我啰嗦了吧?林风还要我给他念书,这孩子笑起来跟群青真是一模一样。】
“林风,不能我一个人念,我念一句,你跟我念一句,好吗?”
林风点头,对他笑。
“要说话。”
“好。”他发出一个不太标准的音,见安畀静点头,笑得更开心了。
不多时,一本薄薄的寓言故事念完了,畀静见林风那副怜人的样子,于心不忍,说:“我们再去买一本,之后在街上逛逛,傍晚去找溯美和展。”
“好。”这次的发音标准得多。
畀静拉着他的手,两人走在初春的大街上,处处是暖洋洋的新春氛围,各家各户晒被子的洗衣服的好不热闹。
“花。”林风突然停下来,指着一处废墟,畀静张望,看见一抹艳而不妖的粉白色随风摇动,拉着林风走进,竟有一池塘的荷花荷叶。
两人也不去买书了,畀静如数家珍地讲着不管是荷花还是莲花的诗文典故,林风眼睛一眨都不眨地盯着他,用奇怪的发音重复他的话,直到傍晚。
那天傍晚,火烧云在空中展成了一幅油画,落叶翻飞,沉入冰凉的池水,池中荷花绛红如血,荷叶青碧如玉。
“都这时候了。”安畀静诧异,拉着林风的手走回去,“你喜欢我今天讲的吗?”
林风点头:“好。”他仰头斜看畀静,忽然变了表情,他感到自己被拖着远离安畀静,而后者被几个人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林风觉得心脏很难受,他觉得风很冷,可他不知道要做什么,只是看着,看着安畀静被按在荷花池中挣扎。
“这小崽子怎么办?”
“带回去呗,反正是试验品。听说统帅要设立十二位治安官,就从这些试验品里挑。”
“怎个挑法?”
“打呗,谁赢谁占位。”
“十二治安官,恐怕是以后权势滔天啊。”
林风记住了两个词,此后再也没忘过:安畀静、治安官。还有今天这一幕,让他多少年来眼中都是黄昏下血莲花的颜色。
六年后,又是一个黄昏,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江口至江春全线归入革命军麾下,政府疲软,与沈言讲和,签订“平等条约”,总算给和平喘息之机。
“统帅,沈言!”他进了营帐就改口直呼其名。
沈言合上公文,抬头见他自顾自坐下喝茶吃点心,也没生气,注视他的脸,感叹到:“你真不记得父母是谁?”
“我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林风回答,“你不是说我母亲是林群青吗?”
“可能。你跟她长的越来越像了。”
“林群青在哪儿?”林风支着下巴让他看,“你能让我去找她吗?”
“我最后一次得到她的消息你还没出生,她在西欧。”
“她不要我了?”林风试探着问。
“不可能。好吧,我送你去西欧大学,一年,但你每周都要写信给我。”
林风笑起来,他一笑,更让沈言怀旧了。“你想不想带上畀静?我知道你跟他很亲密。”
林风转头背对沈言,说:“不,都两年没见了。”
几天后,统帅凯旋,三位治安官于队首领军,城中欢呼雀跃,大门敞开,亲友相迎。林风从不在人前摘面具,所以人群中他最好认。畀静一下子就从人群中捕捉住他,两人拥抱在一起。
“我好想你。”他说。
林风觉得鼻头一酸,眼泪哗啦啦流下来,死死抓着畀静的背不让他看自己。
当晚,不顾费电的宴会如火如荼,林风故意躲开畀静去了学校,没想到对花也在。杨对花比沈言年纪还大,是一代变异者,他的能力虽然也表现在超强的身体素质上,但更神奇的是他可以预知,他本人总是否认:“我猜的,运气好。”因为也会预知错,所以能力是幸运值也不是不可能。
“对花,”林风走过去,发现他正在画画。“这是什么?”
“荷花水鸟图,”他把毛笔放下,“你看得出哪是荷花吗?”
林风指那横着画的残荷。
杨对花很是惊喜:“林,你很有艺术细胞啊,要不要跟我学画画?”
“我已经学了钢琴。”
“我怎么没见你去学?”
“那是因为,”他欲言又止,重重呼出一口气道,“只要见到他,我就会不是我自己,会流眼泪,会不想往前走,会变得软弱,对,软弱。”
杨对花有些意外,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每个人在面对自己所爱之人的时候,都会变得软弱,这不是坏事,它叫你永远都是一个温暖的人,像安畀静一样。”
林一双大眼睛惊喜地望着他,随后却无奈一笑,说:“对花果然什么都知道,其实我不记得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了,只有一个模糊的感觉,快乐,安心,舒服。如果你说能成为像他一样的人,那我就不躲着畀静了。”
走遍这片雪地。
-------------------------------------
门铃声响个不停,女人赤着脚,抓狂地奔下楼打开门。
金巧错愕地看着她:“你怎么在家?林漠呢?”
“要你管。”于听岚不好气地回答。
“林风呢?”金巧自顾自走进去,“小风,小风金阿姨来了。林风呢于听岚?”金巧怒目圆睁,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整个房间乱作一团,沾着血的麻绳和几个空针管散在地上。
“出去玩了。”
“他连说话都不会!他去哪儿了?王八蛋!”
于听岚打了个哈欠,猛地把她推开:“你算什么东西?再不出去我就叫警察。”
“警察。”金巧夺门而出。
【(前略)可警察不承认这里有个孩子,我知道靠政府不可能找到他了,只希望他还活着,等我去接他。畀静,我知道你门路多,请你务必看在这是群青孩子的份儿上帮帮我,他后脖颈有进化手术的痕迹,但是没有数字。此外我知道的都是你知道的。
——金巧64/5/11】
“小姐,您的信被退回了。”
“为什么?”金巧正在收拾东西,赶紧几步跑出去追问。
“这地方的人说他有事出去一段时间。”
“好吧,谢谢你。”
“没事儿。”
“哎等下。”金巧进屋拿了一盒饼干给他,“辛苦了大哥,您知道给林漠寄信现在写到哪儿吗?”
“客气了客气了。他就住新平路,有个白色大房子就是他。”
金巧锁了门赶过去,林漠看见他很是高兴,非要给她泡咖啡,金巧追着他到厨房说林风失踪的事。
“失踪?”林漠似乎有些恍惚,“也不错。”
“你说什么?”金巧上一次见到他,林漠并不是现在这样行尸走肉一般。
“我说,远离ao他妈的阶层分类,快活似神仙。”
“他才四岁,要是出事怎么办?”
“我给他做手术是为了什么?”林漠笑问,“为了让他成为beta,让他变强。”
金巧气愤地离开,却不知自己该往哪儿走。她仰望苍天,见层层叠叠的乌云涌动,北风凌冽,一场大雪将至。
“那就走遍这片雪地。”她说。
-------------------------------------
【致张:
我到陆安半月有余,林风的进步非常快,比从车上抱下来的时候胖了一圈,你肯定认不出他了,可他的记忆还是断断续续,最多能记住两天的东西。还有两个孩子是亲兄妹,我找到了一户人家收养他们,是一对音乐家夫妻,他们还有一个孩子,眼睛跟我一样是红色的,今晚我会带林风跟他们聚餐。陆安在沈言的治理下真的很安宁,但我之前理论上归纳的缺点还是存在。让你一个人回去承担责任真是不好意思,江虎是个不错的发展对象,你要多指点他。还有就是(以下略)
不能再说了,你恐怕也嫌我啰嗦了吧?林风还要我给他念书,这孩子笑起来跟群青真是一模一样。】
“林风,不能我一个人念,我念一句,你跟我念一句,好吗?”
林风点头,对他笑。
“要说话。”
“好。”他发出一个不太标准的音,见安畀静点头,笑得更开心了。
不多时,一本薄薄的寓言故事念完了,畀静见林风那副怜人的样子,于心不忍,说:“我们再去买一本,之后在街上逛逛,傍晚去找溯美和展。”
“好。”这次的发音标准得多。
畀静拉着他的手,两人走在初春的大街上,处处是暖洋洋的新春氛围,各家各户晒被子的洗衣服的好不热闹。
“花。”林风突然停下来,指着一处废墟,畀静张望,看见一抹艳而不妖的粉白色随风摇动,拉着林风走进,竟有一池塘的荷花荷叶。
两人也不去买书了,畀静如数家珍地讲着不管是荷花还是莲花的诗文典故,林风眼睛一眨都不眨地盯着他,用奇怪的发音重复他的话,直到傍晚。
那天傍晚,火烧云在空中展成了一幅油画,落叶翻飞,沉入冰凉的池水,池中荷花绛红如血,荷叶青碧如玉。
“都这时候了。”安畀静诧异,拉着林风的手走回去,“你喜欢我今天讲的吗?”
林风点头:“好。”他仰头斜看畀静,忽然变了表情,他感到自己被拖着远离安畀静,而后者被几个人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林风觉得心脏很难受,他觉得风很冷,可他不知道要做什么,只是看着,看着安畀静被按在荷花池中挣扎。
“这小崽子怎么办?”
“带回去呗,反正是试验品。听说统帅要设立十二位治安官,就从这些试验品里挑。”
“怎个挑法?”
“打呗,谁赢谁占位。”
“十二治安官,恐怕是以后权势滔天啊。”
林风记住了两个词,此后再也没忘过:安畀静、治安官。还有今天这一幕,让他多少年来眼中都是黄昏下血莲花的颜色。
六年后,又是一个黄昏,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江口至江春全线归入革命军麾下,政府疲软,与沈言讲和,签订“平等条约”,总算给和平喘息之机。
“统帅,沈言!”他进了营帐就改口直呼其名。
沈言合上公文,抬头见他自顾自坐下喝茶吃点心,也没生气,注视他的脸,感叹到:“你真不记得父母是谁?”
“我连自己名字都不记得。”林风回答,“你不是说我母亲是林群青吗?”
“可能。你跟她长的越来越像了。”
“林群青在哪儿?”林风支着下巴让他看,“你能让我去找她吗?”
“我最后一次得到她的消息你还没出生,她在西欧。”
“她不要我了?”林风试探着问。
“不可能。好吧,我送你去西欧大学,一年,但你每周都要写信给我。”
林风笑起来,他一笑,更让沈言怀旧了。“你想不想带上畀静?我知道你跟他很亲密。”
林风转头背对沈言,说:“不,都两年没见了。”
几天后,统帅凯旋,三位治安官于队首领军,城中欢呼雀跃,大门敞开,亲友相迎。林风从不在人前摘面具,所以人群中他最好认。畀静一下子就从人群中捕捉住他,两人拥抱在一起。
“我好想你。”他说。
林风觉得鼻头一酸,眼泪哗啦啦流下来,死死抓着畀静的背不让他看自己。
当晚,不顾费电的宴会如火如荼,林风故意躲开畀静去了学校,没想到对花也在。杨对花比沈言年纪还大,是一代变异者,他的能力虽然也表现在超强的身体素质上,但更神奇的是他可以预知,他本人总是否认:“我猜的,运气好。”因为也会预知错,所以能力是幸运值也不是不可能。
“对花,”林风走过去,发现他正在画画。“这是什么?”
“荷花水鸟图,”他把毛笔放下,“你看得出哪是荷花吗?”
林风指那横着画的残荷。
杨对花很是惊喜:“林,你很有艺术细胞啊,要不要跟我学画画?”
“我已经学了钢琴。”
“我怎么没见你去学?”
“那是因为,”他欲言又止,重重呼出一口气道,“只要见到他,我就会不是我自己,会流眼泪,会不想往前走,会变得软弱,对,软弱。”
杨对花有些意外,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每个人在面对自己所爱之人的时候,都会变得软弱,这不是坏事,它叫你永远都是一个温暖的人,像安畀静一样。”
林一双大眼睛惊喜地望着他,随后却无奈一笑,说:“对花果然什么都知道,其实我不记得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了,只有一个模糊的感觉,快乐,安心,舒服。如果你说能成为像他一样的人,那我就不躲着畀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