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沈微雨很是欣喜,“那太好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吃中国化的西餐更能适合我的口味。改天我们一定请云松到家里来,帮我们做菜。”
一时间三人对饮,谈笑风生,排解忧愁,很是快乐。愉快的宴席总是散得很快,三个人吃饱喝足以后就各自分别了。沈溪枫给白云松找了一个公寓,这个公寓是本市最好的地段的公寓,上下加起来有两百多平。里面是精装修的古香古色的风格,特别适合白云松这样清冷如明月一般的人。
今天两人都吃饱喝足,沈溪枫把白云松送进卧室里搂着他亲了一会儿,便打算离开了。
白云松在沈溪枫离开时不舍地抓住了他的衣领,此时他娇羞得像一只祈求抚摸的小猫,“你难道不想多陪我一会吗,哥~”
最后那个哥字的情绪恰到好处,有些绵软却又并不腻味,这句话就像是一个圆滚滚的鸡蛋在沈溪枫的背上滚落下来。这显然勾起了沈溪枫的兴趣,他又翻身压下来,开始猛烈地尝着白云松身上的芬芳。
“你身上有一股原木香味,真好闻。”沈溪枫把头埋在了白云松的脖颈间,他能清晰的感受到他脉搏的跳动,这与那颗爱着他的心脏是一起同频共振的。
亲热了一会儿,白云松把沈溪枫送到了玄关处,两人这才恋恋不舍地分开。
这个时候,沈溪枫开着车走在灯红酒绿的马路上。他看着这座城市的夜景,突然觉得仿佛自己拥有了这座城市。他爱这里的一切,包括这里的人,他如今已经很是满足了。
但就在这时,萧哲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过来,对方的语气有些急促,“溪枫,你知道长青回国了吗?”
沈溪枫毫不诧异,他平静地答道:“我知道,我今天还碰见了他。”在说这句话时,从萧哲的角度听来,沈溪枫冰冷平静得就像一个机器人的声音,丝毫没有感情。
萧哲这时候更加着急了,他大喊道:“你知不知道柳常青现在已经是胰腺癌癌症晚期了?”
沈溪枫一个猛地刹车,他差点把手机晃出去,听到这些话,他的脑袋有些晕晕乎乎的,他立马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不呆在国外治疗呢,跑回国内干嘛?那天我看他的时候感觉他还很正常,没想到他已经如此……”
萧哲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现在的情况非常不好,癌症病灶已经转移到其他器官上去了,做了手术也没有多大的生存几率。他也拒绝化疗,不想让自己死的不体面。所以他回了国,打算见完自己想见的人再走……”
沈溪枫这时感觉有些苍凉,他感觉自己心中的一根弦突然崩的一下断了,然后昔日垒起来的悲伤又突然涌出来,“这是为什么?他本来可以享受他美好的人生的。我当初和他分开,别的不求,只求他这一辈子都能过的好。都怪我当初没有好好争取,是我伤害了他。”
萧哲叹了口气,“这不能怪你呀!是你的妈妈实在太生性多疑了,当年居然都怀疑我和你有没有一腿。只能说命运如此。”
沈溪枫这时候想起了什么,“他现在住在哪里?我去找他。”
萧哲沉默了一会儿,“一个小时前他刚刚来见了我一面,然后就坐上汽车去机场了。这下他应该是要离开了。估计飞机已经快起飞了。对了,他给我留的言是:当年的事虽然已经枯黄成了落叶,腐烂在了地底下,再没有任何人会在意。可是我知道我的心就像是一块有了裂痕的璞玉,我再也无法完整地爱上任何人。我的天空从此也是一道女娃无法修补的天裂。希望你们这些活着的人能珍惜眼前的一切……”
沈溪枫这时已经无法听下去,柳长青的话还是像过去一样,恰好扎在他的心窝上。那份哀愁与那份失意正是他一贯而来的风格,沈溪枫欣赏这种独特的美,所以过去他会爱上他,就算他是一个无法输出爱的人,需要被拯救的人。
柳常青和他相识在一个高三放学的傍晚,那个时候晚自习后明月当空,皎洁的月亮被蒙上了一层白纱。沈溪枫在路旁等着司机来接他,他有些吊儿郎当地在路旁抖着腿。就在这时,一个像一抹清风一般的人,在他面前一闪。然后那人定睛看向了他,那人的轮廓被染上了月光的色彩,洁白得模糊。
然后那人带着笑意轻声问道:“你就是高三(1)的大佬沈溪枫,我在学校的光荣榜上见过你。我就在你的隔壁,我是这次文科的第一名。”
就在那一瞬间,十八岁的沈溪枫呆住了,他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人,美的就像是上帝亲自刻出来一般。
此后两人形影不离,走在哪里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相处久了,沈溪枫也发现了柳常青的一些问题。柳常青是一个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经常在抑郁和躁狂的两种状态之间发作,身心饱受折磨。柳常青家里是严肃的体制内家庭,非常担心家庭的荣誉,所以一直警告柳常青,不能把自己的病症说出去。在外面也一定要努力克制,提前吃药,不能发病。柳常青也尽量让自己开心起来,不给家里惹事。
沈溪枫的出现就像是柳常青头上照来的一束光束,照亮了他原本处在的狭小的黑暗的空间。从此以后,柳常青变得越来越开朗,他和沈溪枫一起做了很多有趣的事情。高考完了之后,他们一起去旅游景点,一起玩游戏,一起吃美食。在每次相处时,他们都互相方式,一定要陪对方直至死亡,永不分离。
如果当年没有母亲的阻隔,他应该现在还和柳常青在一起。柳常青也许就不会远走他乡,出国留学。要知道柳常青是一个那么失意,那么文雅的人,怎么会舍弃自己的故土去国外定居呢?那是因为沈溪枫的离去伤害了他,他想忘掉这里的一切,抹掉过去。
一时间三人对饮,谈笑风生,排解忧愁,很是快乐。愉快的宴席总是散得很快,三个人吃饱喝足以后就各自分别了。沈溪枫给白云松找了一个公寓,这个公寓是本市最好的地段的公寓,上下加起来有两百多平。里面是精装修的古香古色的风格,特别适合白云松这样清冷如明月一般的人。
今天两人都吃饱喝足,沈溪枫把白云松送进卧室里搂着他亲了一会儿,便打算离开了。
白云松在沈溪枫离开时不舍地抓住了他的衣领,此时他娇羞得像一只祈求抚摸的小猫,“你难道不想多陪我一会吗,哥~”
最后那个哥字的情绪恰到好处,有些绵软却又并不腻味,这句话就像是一个圆滚滚的鸡蛋在沈溪枫的背上滚落下来。这显然勾起了沈溪枫的兴趣,他又翻身压下来,开始猛烈地尝着白云松身上的芬芳。
“你身上有一股原木香味,真好闻。”沈溪枫把头埋在了白云松的脖颈间,他能清晰的感受到他脉搏的跳动,这与那颗爱着他的心脏是一起同频共振的。
亲热了一会儿,白云松把沈溪枫送到了玄关处,两人这才恋恋不舍地分开。
这个时候,沈溪枫开着车走在灯红酒绿的马路上。他看着这座城市的夜景,突然觉得仿佛自己拥有了这座城市。他爱这里的一切,包括这里的人,他如今已经很是满足了。
但就在这时,萧哲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过来,对方的语气有些急促,“溪枫,你知道长青回国了吗?”
沈溪枫毫不诧异,他平静地答道:“我知道,我今天还碰见了他。”在说这句话时,从萧哲的角度听来,沈溪枫冰冷平静得就像一个机器人的声音,丝毫没有感情。
萧哲这时候更加着急了,他大喊道:“你知不知道柳常青现在已经是胰腺癌癌症晚期了?”
沈溪枫一个猛地刹车,他差点把手机晃出去,听到这些话,他的脑袋有些晕晕乎乎的,他立马质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不呆在国外治疗呢,跑回国内干嘛?那天我看他的时候感觉他还很正常,没想到他已经如此……”
萧哲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现在的情况非常不好,癌症病灶已经转移到其他器官上去了,做了手术也没有多大的生存几率。他也拒绝化疗,不想让自己死的不体面。所以他回了国,打算见完自己想见的人再走……”
沈溪枫这时感觉有些苍凉,他感觉自己心中的一根弦突然崩的一下断了,然后昔日垒起来的悲伤又突然涌出来,“这是为什么?他本来可以享受他美好的人生的。我当初和他分开,别的不求,只求他这一辈子都能过的好。都怪我当初没有好好争取,是我伤害了他。”
萧哲叹了口气,“这不能怪你呀!是你的妈妈实在太生性多疑了,当年居然都怀疑我和你有没有一腿。只能说命运如此。”
沈溪枫这时候想起了什么,“他现在住在哪里?我去找他。”
萧哲沉默了一会儿,“一个小时前他刚刚来见了我一面,然后就坐上汽车去机场了。这下他应该是要离开了。估计飞机已经快起飞了。对了,他给我留的言是:当年的事虽然已经枯黄成了落叶,腐烂在了地底下,再没有任何人会在意。可是我知道我的心就像是一块有了裂痕的璞玉,我再也无法完整地爱上任何人。我的天空从此也是一道女娃无法修补的天裂。希望你们这些活着的人能珍惜眼前的一切……”
沈溪枫这时已经无法听下去,柳长青的话还是像过去一样,恰好扎在他的心窝上。那份哀愁与那份失意正是他一贯而来的风格,沈溪枫欣赏这种独特的美,所以过去他会爱上他,就算他是一个无法输出爱的人,需要被拯救的人。
柳常青和他相识在一个高三放学的傍晚,那个时候晚自习后明月当空,皎洁的月亮被蒙上了一层白纱。沈溪枫在路旁等着司机来接他,他有些吊儿郎当地在路旁抖着腿。就在这时,一个像一抹清风一般的人,在他面前一闪。然后那人定睛看向了他,那人的轮廓被染上了月光的色彩,洁白得模糊。
然后那人带着笑意轻声问道:“你就是高三(1)的大佬沈溪枫,我在学校的光荣榜上见过你。我就在你的隔壁,我是这次文科的第一名。”
就在那一瞬间,十八岁的沈溪枫呆住了,他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丽的人,美的就像是上帝亲自刻出来一般。
此后两人形影不离,走在哪里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相处久了,沈溪枫也发现了柳常青的一些问题。柳常青是一个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经常在抑郁和躁狂的两种状态之间发作,身心饱受折磨。柳常青家里是严肃的体制内家庭,非常担心家庭的荣誉,所以一直警告柳常青,不能把自己的病症说出去。在外面也一定要努力克制,提前吃药,不能发病。柳常青也尽量让自己开心起来,不给家里惹事。
沈溪枫的出现就像是柳常青头上照来的一束光束,照亮了他原本处在的狭小的黑暗的空间。从此以后,柳常青变得越来越开朗,他和沈溪枫一起做了很多有趣的事情。高考完了之后,他们一起去旅游景点,一起玩游戏,一起吃美食。在每次相处时,他们都互相方式,一定要陪对方直至死亡,永不分离。
如果当年没有母亲的阻隔,他应该现在还和柳常青在一起。柳常青也许就不会远走他乡,出国留学。要知道柳常青是一个那么失意,那么文雅的人,怎么会舍弃自己的故土去国外定居呢?那是因为沈溪枫的离去伤害了他,他想忘掉这里的一切,抹掉过去。